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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4-13
2023-04-13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四个加强”引领商会调解新思路

广西自治区工商联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民营经济深化拓展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94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决策部署,以“四个加强”为引领,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民营经济领域深化拓展。
    加强统筹推进
夯实多元化解组织保障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注重高位推动。自治区工商联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协商和多元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商会调解培育培优工作,组织动员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和基层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健全民营企业劳动人事争议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推动商会调解与各类调解有效衔接,广西20个市县工商联与公检法司机关联系协作事例获评全国典型。注重组织建设。开展“加强争议预防服务千家企业”等活动,统筹考虑不同商会的行业性特色、地域性特点和成长性要求,相应建立商会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商事调解中心等各类商会调解组织282家。
    注重配强队伍。统一把商会调解员纳入全区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业务培训范畴,提升调解员整体素质。按照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要求,从商会负责人、企业经营者、行业专家和律师等群体中选聘755名商会调解员。
    加强分类施策
提升商会调解整体效能
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工作规范,严格按照商会调解流程和规则,探索创建不同类型调解模式。打造联动式调解,强化商会劳动争议调解与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密切协作,妥善解决涉企劳动争议问题。打造融通式调解,充分发挥乡情乡音和行业专业人士作用,推进解决地域性商会和行业性商会会员纠纷问题。
    打造协商式调解,引导边贸行业有影响力的企业家参与边疆地区纠纷调解,推动当地营商环境优化。打造抱团式调解,引导组建商会联盟调解委员会,支持会员规模较小的商会发挥更大作用。2022年广西商会调解案件22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81.4%。
    加强典型引领
推动规范建设深入开展
    持续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推动商会调解组织有序、规范、健康发展。抓好示范建设。按照商会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六有”标准,自治区层面优中选优打造10个商会人民调解示范点和5个商会劳动争议调解示范点,市县层面组织开展调研指导、经验交流、案例指引等工作,推动示范点建设深入人心。选树身边榜样。开展模范商会调解组织、模范商会调解员和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通过商会讲坛、座谈研讨、宣讲培训等多种途径讲述商会调解好故事,引领更多商会和民营企业投身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推动深化拓展。指导推动商会与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示范建立“商会民商事诉调对接中心”“云享法庭”“涉企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劳动争议多元调解中心”等调解平台升级版,丰富调解形式、内容和载体,促进商会调解与诉调、仲裁对接实质化,推动实现涉企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
    加强联系合作
完善法律服务工作体系
规范推进商会调解与“万所联万会”在服务会员上相互促进,在赋能商会上相得益彰,在法律服务上有机融合。推动联系合作结对子。推动111个县(市、区)工商联、1600多家工商联所属商会与880多家律师事务所,在信息沟通、人员融通、业务联通上加强联系合作,共同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完善站点布局全覆盖。制定律师服务工作站管理办法,支持律师在商会设立服务站点,同时针对县区律师资源分布不平衡问题,采取全区综合统筹方式建立流动式服务站点,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全覆盖。创新服务方式提质效。组织律师参与商会调解820多次,开展“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活动1790多次,梳理法律风险点860多个,对症下药开具处方,助推完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商会作为调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作用日益凸显。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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