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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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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民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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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国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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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联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不动产“带押过户”是指根据民法典规定,已抵押的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需要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在笔者看来,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不仅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和有效环节,而且可以大大节省不动产的交易时间,降低交易难度和交易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的需求,可以说是利好俱在,一举多得。 其实,有关不动产“带押过户”,上述《通知》并非首创。在此之前,全国已有不少地方通过深化部门协同,出台政策文件、优化办理流程,积极探索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服务,并形成了比较典型的办理模式,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做法。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尤其是对于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应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两部门明确,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探索,以点带面,以“三个拓展”全面推进“带押过户”: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最终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带押过户”全覆盖。 这无疑是一个“大手笔”,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尤其是自然资源部门、商业银行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等,要强化数据对接和平台开发,积极搭建具有稳定运行能力的平台和工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梳理各环节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细化业务流程,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落实,确保好政策早日服务好人民群众。 值得一提的是,与传统的“限购”、“限贷”等相比,目前“带押过户”一词,对不少“业主”来说还略显深奥,其也影响了房东和购房者对该制度的理解和消化。因此各地要加快编制简易小手册,通过中介门店和银行网点主动做宣传。要少谈“抵押权”方面的抽象的法理概念,多强调“无需还贷也可出售不动产”的通俗解读。唯有这样,人民群众对于这个政策的理解才会透彻,“带押过户”也才能更好地发挥政策的效应,从而在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满足民众对财产权高质高效保护需求、稳住经济的同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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