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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2-28
2023-02-2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现房销售代替预售制不能一蹴而就

作者: ■屈亚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02

    2023年1月17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提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紧接着包括山东、河南、安徽、四川在内的多个省份均提出提高预售门槛,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这一消息引发市场关注,但也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消费者而言,可以减少对楼盘烂尾问题的担忧,但对于高周转模式的房地产企业来说,则意味着资金回笼周期变长。
    商品房预售制是中国香港地产商霍英东70年前创立的,通俗地说,商品房还没建好,开发商就可以拿出来开盘预售。拿到预售资金后,不仅能完成后期建设,还能继续拿地。商品房预售制对应的是“高周转、高杠杆、高负债”开发模式,在过去中国大陆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该开发模式高度适应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能够有效扶持处于成长期的开发商,通过资金和销售的快周转,达到提振市场行情、扩大市场规模的目的。但随着目前城镇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叠加市场变化因素,房地产市场告别黄金时代,在“房住不炒”政策定位下,预售制权责失衡等交易困局逐渐暴露出来。
    近三年受疫情影响,不少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出现了很多烂尾楼,也出现了停贷现象,这就使得预售制风险被放大。而现房销售没有那较长时间的交付期,可以降低房屋烂尾风险,也会促使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安全方面多下功夫。有一些市场人士认为,不妨利用好这个时机,加速推进预售制向现房销售改变。这不仅可以恢复消费者信心,为消费者提供全新家居体验,大大提高购房舒适性,便捷地完成购房手续,减少在购房过程中不必要的烦恼,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房地产市场交付风险,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2月24日,瑞银财富管理投资总监办公室发表机构观点称,为保交楼,大部分中国大陆开发商认同预售制长期或逐渐转向现房销售,“未来,中国的住房销售安排可能从百分百预售,转向10%-25%的预付加上竣工后付款的模式,类似于新加坡和澳大利亚。”近期多地试点部署,也都强调是“鼓励”和“探索”,而并非硬性要求。
    笔者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向现房销售转变很有必要,但短期内现房销售也不能完全代替预售制。
    首先,现房销售要求开发商提前将楼盘的房屋修建完成,如果楼盘面积较大,可能需要较长的施工时间和投入更多人力物力才能完成,不太可能在短期内完全实现现房销售。其次,现房销售对开发商资金实力、质量管控水平提出了高要求,但房地产市场还处在转型阶段,不少开发商运营压力较大,推进现房销售还需要考虑行业发展实际情况,也需要出台并落实好各种配套政策,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再者,预售制有利于促进开发商经济效益,为他们提供更多开发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开发商的经济需求,而现房销售没有这些优势。最后,预售制已经运行了将近30年,早已与土地出让、城市开发等深度关联,若要完全完成向现房销售转变,涉及很多系统性优化调整,难度不小,若是目标定位将现房销售规模占比提升一定的百分点,或许更符合现状。
    可以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所提出的正是最为稳妥的方式,预售制和现房销售两者都要抓好。按照现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预售制向现房销售转变是必然的,适应时代发展潮流。但这种转变不能一蹴而就,预售制作为较长时间内房地产主流销售模式,也需要不断完善,不断趋利避害,例如不断加强并落实好资金监管等等。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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