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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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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案结事了” 推进“以案普法” |
云南省工商联“巡回法庭”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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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记者马蕊通讯员刘登怀昆明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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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云南省工商联邀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立案庭、福海法庭赴工商联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在云南省工商联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全省首例依托“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和“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两个中心”)在省工商联设立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案件,为市场主体打造“诉前调解—立案登记—速裁快审—当庭宣判”一站式的全流程无纸化诉讼服务,不断建强“一站式服务”主阵地、架起“法院+工商联”连心桥,着力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工商联和法院依托“两个中心”,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挥“法院+工商联”联动优势,将法院诉前调解与商会调解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各方调解资源,创新搭建“一平台调解、全流程在线、菜单式服务”的多元纠纷解决新模式。云南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无法在诉前进行调解的案件,运用“两个中心”配备的在线自助立案机器直接进行网上立案,对于管辖权不在昆明市西山法院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行跨域立案,大大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进一步优化诉讼服务的品质。 据介绍,工商联和法院聚焦市场主体在诉讼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着力破解市场主体打官司耗时费力的问题,推出在工商联(总商会)设立巡回法庭的基本举措,推进企业涉诉的简单案件速裁快审,是紧扣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有效形式。通过在云南省工商联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既有利法官了解企业需求、查明案件事实、促进庭前调解,有效减少企业诉累、促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涉民营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庭审又有利于邀请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商会代表、律师代表等旁听,在促进“案结事了”的同时,便于“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从而达到在“审结一件、带动一片”的基础上“引领一方”,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悉,云南省工商联积极落实全国工商联、最高法、司法部、人社部制定的《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引导民营企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各类纠纷,在工商联设立专业法官工作室,指导商会调解,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涉及教育培训、房地产、互联网、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和受“卡脖子”问题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推广经验做法。同时,根据普法要求,加强法治宣传,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夯实普法基层基础,增强企业法治意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云南省工商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院+工商联”在普法强基、化解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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