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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1-30
2023-01-30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打造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路径

山东齐河26名“行内人”助力民企解纠纷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47
    【本报德州讯】“通过商会调解,只用一周时间就解决了两家企业的纠纷,比走法律诉讼渠道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日前,齐冶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总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收回2万元货款,该公司法人代表宋金城对便捷高效的调解很是满意。
    据了解,齐河县在山东省成立首家县级总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拥有调解员26名,涵盖法律专家、专家型退休领导干部、商协会代表等人士,以“行内人”身份帮助企业平等协调协商,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
    去年以来,齐河县为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率先在德州市实现了镇街商会全覆盖,搭建法律、金融、政策、人才、诉求、外联六大服务平台,实现商会实体化运行。依托商会建设,齐河县在15家镇街商会、5家行业商协会、1家新生代企业家商会、2家团体会员等商协会中设立调解工作站,织就商会调解“一张网”。
    立足优化营商环境,齐河完善沟通联络、情况通报、协调宣传等机制,探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路径,由县工商联协同县人民法院建立“1+2+7”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沟通联系机制,完善诉讼调解对接制度,入选全国、山东省典型案例。齐河县法院可委派、委托县总商会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法予以司法确认或根据调解协议制作民事调解书,对涉及民营企业的重点案件,调解委员会配合做好矛盾化解和服判息诉工作。同时,协同县检察机关为企业提供司法诉求受理、合规建设、法治宣传等“一站式”司法服务,探索推行“简式”合规办案模式,入选山东省案例。
    截至目前,齐河县工商联调委会已成功调解案件17起,调解金额1000余万元,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营商环境。
    (崔志华朱铭娟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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