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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2-22
2022-12-2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维护消费公平

作者: ■童其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53

    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现公布一批哄抬药品价格等典型案例。
    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河西店捆绑销售哄抬价格案等刺中消费者的不仅是涉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更为根本的是在销售连花清瘟胶囊的过程中强制搭售指定商品,消费者的选择权没有得到保障。
    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全国市场监管系统集中摸排哄抬价格线索,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立案并查处了一批涉嫌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在关键时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伸出“有形之手”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药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工作,这无疑是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有力之举,同时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了市场的公平交易和良性发展。
    对于消费者而言,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广大经营者来说,经营者认真遵守有关规定,经营者定价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自觉做到不哄抬药品价格,有利于建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更有利于正常市场程序的建立。
    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不仅须要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还要商家自律。商家要做到绝不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提高监管水平,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的宣传,同时畅通监督维权投诉渠道,及时查处各种借疫生财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消费者在遭遇强制搭售指定商品等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之时,要第一时间勇敢地站出来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此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日常化监督,让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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