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2-12-19 第07版:七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哈尔滨市平房区工商联创新司法协作机制 |
“五个联合”“十项机制”催生高标准民企法律服务 |
作者:
■本报记者刘洁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427 |
|
|
|
|
|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工商联创新司法协作机制,通过与区司法局建立“五联合”“十协作”的工作机制,联合发起成立由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社局、律师事务所等共同组成的“非公经济法律援助服务联盟”,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有针对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以来推动人民调解及仲裁案件200余件,通过公证保全证据维权服务12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1000万元。 2022年8月,由全国工商联主办的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平房区工商联、哈尔滨市平房区司法局共建沟通联系机制的做法获评“四个一百”典型事例。 “五个联合”赋能“两个健康” 据平房区工商联驻会副主席刘宏伟介绍,近年来,哈尔滨市平房区工商联面对行政区、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新区三区叠加,民营企业数量多,法律援助诉求广,工商联力量不足等实际,围绕“联合协作”创新突破,与平房区司法局从“五个联合”入手,共同赋能“两个健康”。 “我们双方联合发文,共同建立了联合协作机制。”通过沟通,双方建立沟通联络、联合调研、联合普法、服务法治民企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十项联合协作工作机制,并联合发文向社会公布,为民营经济、商会、工商联法治建设做好机制铺垫。 在联合协作基础上,一个全新的法律援助联盟建立起来。2022年3月,双方联合发起成立了由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社局、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哈尔滨市平房区(哈经开区)非公经济法律援助服务联盟”,共同签署合作协议。设立法律援助服务热线,签约3家律所,设立律师救援工作站,全过程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服务。 为保证联合机制的有效性,这个机制还提出,要联合设计提升工商联班子顶层用法能力。利用班子换届契机,平房区工商联携手区司法局经踏查、遴选、综合评价,推荐优秀律所主任进入区工商联班子担任副主席(副会长)职务。同时区工商联(总商会)与优秀事务所签署合作协议,聘任该律所为常年法律顾问。从顶层设计层面促进“法律三进”落到实处,提升工商联(总商会)法律服务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 通过联合行动,普法宣传效果得到提升。据介绍,区工商联和司法局双方联合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宪法宣传周契机”,组织《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专题辅导;组织《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助力区域民营企业疫情防控;2021年以来,共组织“送温暖、送项目、送法律”三下乡活动,助力“万企兴万村”工作;组织“互联网+法制宣传”系列活动,举办各类法治讲座30余场(次),发放各种普法资料20000余份。 有了基础“联合”,工商联和司法局又联合各方,共同打造区域法律服务品牌。双方联合了人社、公证、公职律师等相关方一道,在总商会和民营经济领域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仲裁和公证机制,2021年以来推动人民调解及仲裁案件200余件,通过公证保全证据维权服务12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1000万元。 “十项机制”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2022年3月,平房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又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机制的通知》。在之前的“五个联合”工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起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项机制。 这十项机制,包括“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完善立法意见征求机制”“健全联合普法机制”“建立服务法治民企建设机制”“持续深化‘百所联百会’机制”“配合支持工商联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建立日常联系机制”等。 机制约定,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和法律诉求,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和解决办法,共同探索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权益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新方法。同时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共同确定调研主题,通过开展联合调研精准对接民营企业需求,提高服务保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推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另外,区司法局在研究起草或者组织起草与民营经济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充分征求区工商联和有关民营企业意见和诉求,畅通联系反馈渠道。 机制还约定,双方在民营经济领域共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双方共同总结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守法诚信的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和商协会先进典型。 同时,区司法局与区工商联落实司法部与全国工商联制定的法治民企建设标准体系,双方共同畅通律师、公证、仲裁与民营企业联系渠道,推动扩大社会化法律服务规模,优化法律服务结构。适时探索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共同推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 区司法局、律师协会与区工商联还约定,要持续巩固和深化“百所联百会”机制和工作成果,采取到企业走访调研、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举办“开放日”等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律师事务所与区工商联新成立和吸纳的商会组织建立合作机制,确保“百所联百会”机制的覆盖面。 双方约定,司法部门支持区工商联、商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双方共同推动在区工商联普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充分发挥区工商联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依法办会、依法维权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合作机制约定,司法局会同区工商联指导设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联合开展商会调解员培训,宣传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商会调解覆盖面和影响力。 双方还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数据共享工作,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作用,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