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2-16
2022-12-16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黑龙江:退税减税精准滴灌为市场主体添底气增信心

作者: 【记者刘洁哈尔滨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35
    黑龙江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政策力度,全力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及接续政策。今年前10个月,黑龙江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347.6亿元,惠及全省309.6万户(次)市场主体。
    今年5月,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正式出台,推出了加快实施财税政策纾困市场主体、打通堵点稳产业链供应链等8个方面50条措施。
    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措施及接续政策,在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缓缴、减免“两税”、减免租金和普惠小微贷款等方面持续聚焦发力,全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定市场预期,为企业纾困解难。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了解到,今年前10个月,全省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达206.2亿元、惠及28751户企业,户均退税达71.7万元。全省落实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共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社保费12.24亿元。在“两税”(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上,黑龙江省税务部门进一步扩大了政策适用范围。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将原有对服务领域困难行业自用的房产免“两税”政策扩大到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截至10月末,全省共为纳税人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1.46亿元。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税务部门还积极推动“银税互动”扩容,破解“小微”融资难。自“黑龙江省税务局银税互动平台”上线以来,合作银行已扩围至16家。今年前11个月,该省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渠道累计获得信用贷款94亿元,同比增长100%。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实现了激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双促进”。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扩大实施社保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在餐饮、零售、旅游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将缓缴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受到疫情严重冲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行业,这些企业同样可享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1年的缓缴期限,养老保险缓缴期限到2022年底的政策。为进一步加大惠企力度,黑龙江税务部门将各类企业缓缴的三项社保费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介绍,税费支持政策复合叠加发力,有力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企业负担轻了,发展的脚步更坚实、更轻盈。据全省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前10个月,黑龙江省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5%,稳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巩固。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魏哲表示,全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进黑龙江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快准稳好”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各项惠企惠民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让更多政策红利直达黑龙江市场主体,为全力推动龙江经济增长贡献力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