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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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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立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 |
17位省领导干部对口联系33家商会 |
作者:
■管弦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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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贵州省工商联、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贯彻落实《贵州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专题工作会上了解到,贵州省在全国率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建立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根据《制度》所提出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商会开展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建议”的要求,由17位省级党政领导对口联系商会共33家,其中,省外贵州商会18家、省内异地商会15家,涉及16个省(市)。 会议指出,贵州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贵州省委、省政府立足新阶段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推动贵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大家务必要深刻领会这项制度安排的重要意义和来之不易,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发挥商会组织的主体作用,积极主动用好用活制度,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商会务必要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立足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抓好工作专班组建、问题反映、宣传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围绕制度中涉及商会的事项,精心谋划,逐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抓一件是一件、干一件成一件;切实做好问题反映。问题提出要认真做到“三实”:调查研究要扎实、内容梳理要详实、文稿拟写要真实;问题反映要严格做到“三不”:没有经过核实的问题不反映,没有深入调查研究的问题不反映,没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支持的问题不反映。要结合商会及行业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据了解,去年5月,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贵州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畅通商会、民营企业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渠道”。去年11月以来,贵州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着手起草《贵州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经反复进行修改,多次完善,历时近一年完成。11月4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贵州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制度(试行)>的通知》至全省县级以上单位。根据制度要求,省级党政府领导干部联系商会的重点任务主要有:定期走访、宣传政策、解决困难。原则上每年至少到所联系商会走访一次,召开一次恳谈会;到商会开展政策宣传宣讲;通过座谈协商、批示转办、协调会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努力解决商会提出的困难问题。 此外,《制度》明确: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完善台账管理机制、完善问题办理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四个工作机制。要求贵州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出与商会有关的重要决策时,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商会代表的意见建议。由贵州省工商联建立工作台账和企业反映问题台账,做好问题转办和督办,及时跟踪办理情况,直至办结销号。各有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省级党政领导干部交办的企业反映问题,一般问题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复杂疑难问题办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理情况要及时向企业回复。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商会会长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制度》要求,在充分发挥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工作示范带动作用的基础上,各市(州)、县(市、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记者注意到,11月14日—12月5日,已先后有三位省领导通过走访、宣讲、座谈等方式与贵州省云南商会、省广东总商会、省四川总商会以及贵州湘商联合会、省湖南商会等商会展开对口联系工作,听取商会企业发展情况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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