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9-30
2022-09-30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三部门要求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39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了解到,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根据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申铖)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