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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9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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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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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阳市工商联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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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既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发展壮大的现实课题,也是商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要求,沈阳市工商联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健全组织创新载体,加强商会领导班子成员培育;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推进商会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合理布局明确责任,扩大商会党的建设工作覆盖面;系统谋划扎实推进,引领商会企业文化建设开展;搭建平台健全机制,提升商会经济服务参与度方面,边实践、边总结、边探索,力争建设一流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取得实效。 基层商会是工商联开展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与工商联的政治定位相同,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商会统战要得到重视。调研中,“党委、政府和工商联对商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是推动商会有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得到商会会长与秘书长普遍认同。有的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牵头,加强对商会工作的领导,带头联系走访商会会员企业,如沈阳市工商联出台《市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工商联、商会和执常委的实施意见》,形成了长效联系服务制度。 要坚持“三性”有机统一。商会建设要牢牢把握统战性、充分发挥经济性、切实体现民间性。其中,统战性是我国商会的独特优势,而民间性和经济性则是商会的基本属性。辩证处理好政治上的统战性与经济上的民间性的关系,是坚持“三性”有机统一的重要保证。 加强商会建设有效指导。为加强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沈阳市工商联相继出台了《商会管理办法》《秘书长例会制度》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一套有工商联特色的统战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大力开展商会评先创优活动,通过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增强商会工作的生机和活力。积极联系党委组织部门,广泛征集区、县(市)工商联意见建议和工作经验,推动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 商会发展要有经济支撑。以街道(乡镇)商会为例,因各街道(乡镇)经济发展基础不一,导致商会会员企业发展条件和发展状况不均。区域经济基础较好的街道商会,企业规模相近,会员中坚力量丰富,商会骨干力量稳定、后备力量充足。归口管理领导大力支持、商会领导班子和秘书长勤奋工作,有效促进商会的发展,商会统战工作也得到较好落实。然而,还有一些街道和乡镇,特别是涉农地区,由于街道或乡镇经济基础薄弱,会员企业规模大小不一,行业关联性不强,企业家层次和需求不同,尽管商会领导班子和秘书长积极工作,商会会员企业也具有一定的数量,但商会自身发展和统战工作的成效就相对滞后。 近年来,虽然市、区两级工商联在建设一流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中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主体培育有待提升、覆盖共识存在误区、互动互益不太顺畅、体制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 针对新时代民营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任务,特别是有效覆盖的现状及其影响和制约因素,我们认为,培育和发展一流中国特色商会组织,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政治共识,充分认识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的重要性。主要包括三方面:在统战工作向商会覆盖必要性上形成共识;在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商会组织实践上形成共识;在依法依规开展商会统战工作上形成共识。 加强商会党建,推动统战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其一,推动商会党建工作双覆盖。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对新成立的商会,在筹备期即明确商会党组织建立的相关要求;对于已经成立商会但未建立党组织的,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区域联建、行业组建、挂靠组建、委托组建等多种党组织设置方式,努力消除商会党建工作空白点;积极探索“商会+会员单位”党建工作网络模式,抓党建促会建,以党员带会员,扎实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其二,发挥党组织商会统战工作主导作用。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商会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商会领导班子双交叉任职,以便有效建立商会党组织参与商会的重大事项、重要人选决策上的规范化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商会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建立和畅通新的渠道,把优秀企业家,特别是年轻一代企业家吸收到党的队伍中来;通过商会党建平台,以企业家喜闻乐见、切实有效的方式,更好地教育和团结行业内、区域内的民营经济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将党建和商会建设全链条融合起来,采取“党建+组织”“党建+服务”“党建+执行”“党建+监督”的方式,真正实现带领商会与党同向、与政府同行、与企业同心的统战工作目标。 其三,发挥沈阳市工商业联合会综合党委统一领导作用。将商会党建工作和统战工作纳入商会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企业党建工作作为民营经济人士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建立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的综合评价指标。 其四,加强对商会党建工作的支持。建立一支党性强、业务精、能力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建工作辅导员队伍,向新成立商会、党务人员薄弱的党组织派出党建辅导员;联合同级党委党校,统筹规划安排商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设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逐步建立从各级党组织留存党费中按比例拨款为主,党费全额返还、以奖代补为辅的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商会党建。形成“以党建促会建,以会建促覆盖,以覆盖促统战”的良好局面。 健全管理机制,大力推动商会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有效覆盖,首要是加强商会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商会治理,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商会组织。探索制定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明晰基层商会的组织机制和结构、政府向商会转移职能的范围和程序,以及商会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等,为搭建制度性、长期性商会发展框架,避免商会建设的暂时性和发展的随意性。在健全商会内部治理中,需要进一步强化章程建设。努力提升商会在行业和地区的覆盖面。鼓励商会创新发展、诚信自律,推动形成“以大帮小”“以强带弱”“以新破旧”等创新行动氛围,实现服务会员企业从广度到深度的转变。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商会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和程序化建设,减少扶持的随意性和易变性,联系主流媒体、公众号积极宣传商会工作,有效传播正能量。 坚持利益导向,积极构建政府与商会的互动关系。地方政府是地方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商会是区域内行业利益的追求者。当政府职能转移达成公共利益与行业利益耦合时,政府和商会利益转移与利益接受的原动力就会产生。首先,坚持照顾同盟者利益原则。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是兼顾团结引导商会会员坚定不移跟党走和照顾同盟者利益,是要将企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的道路之中,而二者的统一离不开对同盟者利益的照顾。其次,制定权力清单和社会自治清单。明确政府职能与商会职能的边界和利益分工关系,参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为参照系,将政府可转移的职能、政府可与商会联合行使的职能及政府可以委托商会行使的职能列出,并通过建立职能转移机制(类似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实现职能转移。 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商会统战工作的覆盖率。将商会分类分层,分别进行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着力推进新兴产业、重点园区和楼宇,以及重点人物的覆盖。在重点人物方面,主要做好商会会长和秘书长这两位关键性人物的统战工作,通过有目的的系统化培训、考察和交流,逐步提升其统战意识和能力;在新兴产业、重点园区和楼宇方面,要紧密联系各区、县(市),帮助其围绕同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地域发展特色,统筹发展特色商会。此外,推动其他组织参与到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中来。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联合组织部、宣传部等党委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及政府相关部门,合力对商会开展统战工作,形成大统战格局,从而实现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的全面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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