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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04-20
2022-04-2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打击“变脸”诈骗还需法律“加码”

作者: ■张国栋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79

    调查发现,随着深度合成技术迅猛发展、落地场景激增,一些不法分子趁机牟利。音频、视频等合成技术滥用,对人脸、声纹、指纹等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形成挑战。
    这不是空穴来风,更非危言耸听。一段视频、一段语音未必是真人拍摄或者录制。在你不知道的手机App后台、支付界面、门禁闸机,或许有人正在盗刷你的脸……去年以来,多地发生的“变脸”诈骗案就是很好的例证。也意味着,尽管针对深度合成技术的识别技术不断迭代、检测手段持续增强,但依然没能跑赢“伪造”技术升级的速度。
    保护人脸、指纹、声纹等敏感信息,不再担忧信息“裸奔”损害个人隐私、财产、名誉等,是公众的共同期待。但从多地发生的“变脸”诈骗案来看,现实不容乐观。其中,不法分子狡诈,新型伪造方法层出不穷,合成内容已模糊真实与伪造的边界,网络传播环境日趋复杂,检测算法存在漏洞缺陷等,反深伪检测难度越来越大是一方面。与此同时,相关法律规定相对滞后,也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目前法律规定,禁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但技术如何使用算合理使用,哪些情形下应禁止使用等,没有具体规定;收集或收购个人声纹、照片,使用人脸、指纹、DNA、虹膜等个人生物信息等行为,在哪些范围内构成犯罪、将面临怎样的惩罚,也没有给出明确的指引。
    这说明,打击“变脸”诈骗犯罪,除了要针对深度合成技术滥用现象,以技术规制技术,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还需要法律“加码”,拾遗补缺,堵塞漏洞,做到具体可操作,进一步提高技术滥用的违法成本,并严格执法,落地落实,让那些滥用技术以致实施“变脸”诈骗者“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
    当然,针对花样翻新的“变脸”诈骗,公众也要提高防范意识,好自为之,防止上当受骗。一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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