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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9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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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资本市场“稳”字当头 |
证监会称将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主线深入推进改革 |
作者:
■本报记者刘弋瑗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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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证监会日前召开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划出今年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会议强调,坚持稳字当头,切实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宏观研判和政策协调,健全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稳步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投融资总体平衡和协同发展。健全资本市场预期引导机制,为市场平稳运行营造良好环境。 突出主板改革 对于备受关注的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改革的问题,会议表示,将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安排,突出主板改革这个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发行监管转型,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增强各方合力,推动形成有利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良好市场生态,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同时,统筹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同步推进基础制度改革和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将资本市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与此同时,为适应注册制等重大改革带来的深刻变化,会议指出,加快公司监管、机构监管、稽查处罚全方位职能转变,科学把握“放”与“管”的平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扶优限劣鲜明导向,大力提升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改进监管服务,提高资本市场治理效能。 2021年,我国资本市场总体保持稳定运行,直接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更好发挥,以注册制改革为牵引的全面深改蹄疾步稳。市场人士认为,经过“十四五”开局年稳扎稳打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更加完备,多层次市场体系渐趋成熟,正以更强的动力,朝着“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总体目标坚定迈进。 继续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 在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方面,会议指出,要积极主动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找准资本市场定位和发力点,研究出台更多有利于稳增长、稳预期的政策措施。继续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坚守科创板“硬科技”定位,建设好创业板,办好北京证券交易所,规范发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推动拓宽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范围。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做优做强,继续稳妥推动风险类公司出清,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晴雨表”功能。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继续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是建立稳定的预期的基础,二级市场的财富效应只有传递到一级市场,才能真正把资源供应到实体经济中去。 申万宏源研究所首席分析师刘靖认为,突出“稳增长”,既要求发挥好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又要求稳定资本市场政策预期,坚守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差异化定位,推动风险类公司出清,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还要求持续提升监管水平,给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投资环境。 支持企业依法依规“走出去” 如何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平稳推进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处置?会议表示,坚持法治思维,推动监管关口前移,与相关方面共同建立健全加强资本规范引导的制度机制,坚持对特定敏感领域融资并购活动从严监管,为资本设置“红绿灯”。坚持标本兼治,稳妥化解债券违约风险,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稳步推进私募基金风险分类整治。深入开展“伪私募”“伪金交所”整治,加强分工协作,消除监管真空。 业内人士表示,在“稳”与“进”方面,要打牢基础,尽量做到基础制度完善、全面、清晰、公平、公正;在发展与安全方面,要正确认识资本市场客观存在的风险,设计相应的机制来识别风险、防范风险、对冲风险,减少损失;在当前和长远方面,要尊重资本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借鉴国际市场的成熟经验,制定短期政策时为长期政策预留空间;在全局与细节方面,应当注重衔接,制定政策的同时,要考虑到操作层面的细节。 此外,会议还指出,要统筹开放和安全,坚定不移推进制度型开放。稳步扩大市场、机构和产品高水平双向开放,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创造条件推动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更大进展,加快推进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政策落地,继续坚定、有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持续加强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建设。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建设一个全球化、市场化、有活力的资本市场,需要坚定开放力度,有效引进中长期外资,同时支持国内企业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走出去”。 他认为,近年,中国资本市场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和加大开放力度、同时加大监管能力,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比如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审计监管交流、提高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加大境内外交易所的互联互通等,这些举措为中国证券市场进一步活跃发展提供了动力。我国资本市场对全球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吸引力明显提升,这也成为中国坚定不移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 同时,在持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供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会议明确,推动期货和衍生品法、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等立法。系统梳理监管法规,提升体系性和透明度。发挥好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等机制作用,强化行刑衔接,进一步增强执法震慑。扎实推进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开展,持续完善投保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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