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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8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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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个人崇拜难免成经营违规之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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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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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文峰集团微信公众号“今日文峰”发布的一篇名为《秘书眼中的上海文峰美容美发集团总裁陈浩》的文章在网络上火了起来。该文称集团总裁陈浩“掌握万物之规律,是首屈一指的三百六十行状元大满贯”“有天眼”等,把陈浩比作“卧龙凤雏”。虽然此篇文章已被删除,但激发出来的舆论热潮,却让这些赞誉“金句”一再闪回。 这篇“马屁文”火了,倒不完全是因为阿谀之词登峰造极成为了“彩虹屁”,更是因为上海文峰美容美发最近爆出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件:据报道,一个七旬老翁,3年间竟然在上海文峰美容美发店消费235万元。本身就已经引起了舆论的惊诧。 关注文峰美容美发的不仅有舆论。此前,因为消费者投诉较多,上海消保委已两次约谈上海文峰公司,并向社会警示,该公司商业模式或暗藏重大风险。 “重大风险”这四个字可谓一字千钧。消保委当然不是司法机构,它的结论不是定性,但既然这么说了,起码有警示作用。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文峰以“产品+服务”的套餐预售,规避预付卡监管。根据消费者反映,文峰公司以“产品+服务”的套餐名义向消费者推销,金额达到数万乃至数十万元。这种模式本质上就是预付性消费行为。然而文峰通过这种套路规避了相关预付卡和预付资金监管的法律法规,由此可能会给消费者造成重大风险。消费者同时反映文峰门店不主动提供充值凭证和消费凭证,亦不明示其加盟店身份,加大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 上海市消保委称,据消费者反映,在购买“产品+服务”的套餐以后,按照店方要求产品放在门店,消费者无法深入了解产品功效合规性。店员的口头推销和非公开售卖产品的做法既造成了消费者维权困难,又逃避了政府部门的日常监管。 此外,文峰从门店推销到售卖自述有养生功能的产品服务套餐,再到“文峰医院”形成了伪闭环,让众多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对其各种“调理方案”和“效果保证”深信不疑。而文峰医院为上海美妍康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文峰通过层层导流使众多老年消费者深陷其中。 如果说上海市消保委的约谈只是善意规劝、当事方也许不以为然的话,那么政府监管部门一再处罚依然不能使其改弦更张的话,这个企业在错误道路上继续下滑的惯性力之大,看来就不是一般了。根据天眼查显示的信息,上海文峰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有从2016年开始受到13次行政处罚,其中大部分是虚假宣传或广告违法。被处罚事由包括“发布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广告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等。 可以看出,上述违法违规类别,完全覆盖了目前已知的各类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从2016年到现在,已经是5年时间了,要想改弦更张的话,早就该完成弃旧换新的转变了。但遗憾的是,这家企业看来是一直在原有的方向上继续下去,而且变本加厉,难怪酿造出三年美发费用30多万元的离谱极致。现在不知道当时的处罚到底怎样,很可能不是很有力度。否则怎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变本加厉? 文峰美容美发企业集团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数十年来的企业发展历史上,其实是屡见不鲜的。不仅夸大宣传和刻意欺骗在一些企业很普遍,就是在一个领域,比如医疗保健领域,已经有无数的欺骗患者最终自身身败名裂的前科人物和机构了。但一个无奈的现实却屡屡挥之不去:尽管前车之鉴历历在目,但仍然有人前赴后继,不断变换花样重复以往的悲剧。经营宗旨建立在欺骗、愚弄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却不知纸终究包不住火。 仅仅声讨人性之恶无济于事,如何在扎牢监管篱笆,显然是一道永久的课题。市场监管一定要走在风险爆发之前,把将溃之堤提前堵上。据报道,目前上海文峰已经涉身63起诉讼,基本上都是消费者状告的。可以想象,如果在监管层面能及早制止这个企业向错误方向滑走的动能,也许于企业、于消费者双方都能避免涉案和纠纷。 文峰美容美发企业集团暴露出来的问题,不仅表现在经营者与消费者方面,还有企业内部文化。一个企业原本只是生产经营的场合,但现在有人把它经营成封建社会的王国,员工与老板的关系扭曲成臣民与帝王的关系,中间隔着尊卑落差和贵贱鸿沟。这样的文化氛围里,不仅消费者处处被虚假产品和服务坑骗,而且广大职工尤其是底层员工,也会被金字塔一样的企业王国的等级压迫而承受屈辱,关爱员工和劳工权益保护的旋律只会越来越微弱。 通过这个企业的种种出格表现,可以发现一个规律,但凡是将老板个人神话、进而营造对其个人崇拜或者人身依附关系的企业文化,必然会将这种不正常现象进而延伸到市场领域,畸变为种种违法违规的经营模式。这个层面的问题,通常是监管所难以企及的,但它却是企业不守法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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