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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2021-11-29
2021-11-29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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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生育假
作者: 徐骏/作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0
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1月25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60天;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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