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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第08版:八版 【字体】大 |默认 |

江苏省将建100个省级标准儿童“关爱之家”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58
    【本报南京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将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纳入法律保护,提出委托照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要求,将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纳入保护范围,要求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
    据悉,江苏省有留守儿童14.7万人、困境儿童63.5万人,两类特殊儿童约占儿童总数的5.63%。呵护他们成长,需要建立新阵地,还需要有人办事、有钱做事,常态化服务。早在4年前,江苏省政府就将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列入民生实事。今年,再建100个省级标准儿童“关爱之家”被列入省民政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中。
    “特殊儿童遇到困难,找儿童主任、找‘关爱之家’,要让这种认识成为一种‘下意识’。”江苏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孙才洋表示,4年来,江苏省各级财政每年投入资金近亿元,建成省定标准儿童“关爱之家”618个,覆盖约50%的乡镇(街道)。“温暖、规范、专业、多元、精准”是儿童“关爱之家”的鲜明特征。今年全省还将培训“儿童主任”1.9万人次,让关爱儿童的社工队伍更加专业。(唐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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