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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控制建筑高度与节约用地并行不悖

作者: ■李富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31

    城市建筑是否越高越好?现代化是否一定要以摩天大楼来象征?这是多年来反复被一些地方建筑冲高现象引发的疑问。最近,国家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提出了“新时期建筑方针”,将终结围绕这些问题的争议。
    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的《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提出的新时期建筑方针是“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并且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与这个方针精神相似的还有前不久住建部出台《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确需建设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应严格充分论证,并加强消防应急、市政配套设施等建设。
    建筑高度的科学设定,实际上涉及到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理念,涉及到绿色低碳的发展方向,这是以往某此崇尚高度、攀比层高的城市建设思想所淡漠的地方。
    多年来,面对“中国第一高楼”这一头衔,全国多个城市陷入激烈的角逐攀比中,往往第一个折桂者桂冠刚戴上不久,就迅速被后来者赶超。第二个之后马上又有第三个、第四个不断超越,范围也从上海、深圳和广州这几个超级大城市扩展到省会,比如南京江北第一高楼最初规划为600米,武汉的绿地中心就后来居上规划为636米,成都天府新区的熊猫大厦677米,长沙远大科技集团综合大楼838米,等等。
    但随着摩天大楼越来越高,负面作用也越来越大,城市社会被迫付出的隐性成本也越来越多。
    诸如消防问题、抗灾问题,维护成本就很高。一旦发生火灾,仅仅一个消防水龙头,就远远达不到建筑高度;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也展示出了高层建筑更多的问题,密集人流和狭小的空间对传染病的防治只会增加难度。这些副作用恰恰是要由全社会来最终负担。
    站在业主立场,也存在重建设而轻维护的短视。放眼未来,随着高楼使用年深月久,老化问题不可回避。诸如外墙脱落、高空坠物等逐步凸显,改造起来也会十分困难。
    高层建筑不断攀高,除了城市攀比心理外,更有建设单位商业利益的考量。在大城市地皮昂贵的情况下,建筑越高,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成本就越小;同样面积的土地上增加建筑面积越多,利润就越大。
    此外,对于建设单位而言,用企业名字冠名摩天大楼,收获的广告效应超过任何媒介。
    大城市不宜竞建摩天大楼,小县城建筑控高又是为何?是从绿色低碳建设的角度来考量的,因为居民建筑物稀稠程度对碳排放量影响明显,而小县城土地供应相比大城市有很大宽裕,所以可以适当限制高度和降低密集程度。虽然具体楼层限制高度仍然处于征求意见状态,但楼房不能盖得太高,这也是业内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得到的共识。
    控制建筑高度,是对以往建筑思想的纠偏。但这个纠偏不等于要放弃土地节约利用的国策。过分追求建筑高度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此时的土地价格昂贵,并不完全是土地本身价格昂贵,而是经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后的土地得到的数倍、数十倍的增值,而且再经过国有土地出让环节的拍卖和竞价,好不容易将土地拿到手的地产开发商,自然十分节约每一寸土地;但在农村,情况就反过来了。虽然我国人均土地资源匮乏,但土地浪费问题也很突出,一些建设过分占用土地,比如个别地方招商引资的工厂,往往超需求占用土地甚至耕地。在所有土地资源中,最稀缺的是耕地,但由于土地农业收入低于其他商业用途,耕地被乱占、被浪费的问题依然屡禁不绝。这是市场失灵的领域,需要靠国家更严的政策以及实实在在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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