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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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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维权服务护航民企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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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马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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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848公里,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近年来,红河州工商联结合职能定位,以“四抓”创新推进法律维权服务工作。 抓平台搭建织密维权工作服务网 红河州工商联与多部门对接沟通,经红河州委批准成立“红河州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成员单位由州工商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党委政府督查室等14个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州工商联,并专设法律维权科负责日常工作。 5年来,投诉中心积极借助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合作和“法律三进”“法治体检”等活动,不断将覆盖面扩展到司法机关、政府职能部门、律师事务所,服务对象拓展到全州民营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服务职能涵盖了政企关系协调、民商事纠纷调解仲裁、劳动争议调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以及普法宣传、法律咨询、调查研究等多个领域。 抓渠道建设开辟诉求反映新通道 红河州工商联针对近几年来企业司法诉求明显增多的实际,将企业合理诉求有效快速传达到司法机关作为突破点。 主动与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诉调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主动与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沟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并挂牌成立检察官“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系点”;州工商联分别与公检法司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调研,定期通报情况,定会研判问题。 抓系统联动构建多元化解大体系 为构建多元化解联动机制,推进商会调解的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机关在商会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满足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合理诉求需要,积极推进行业商协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 红河州工商联联合所属商会成立调解委员会,与法院、司法局、人社局等沟通协调,联合成立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纠纷领导小组。成立由8个州级商会参与的红河州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机制,初步构建了多元化的调解工作体系。 红河州工商联联合州法院下发了《多元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工作实施意见》,将人民法院作为工商联所属的各级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印发了《红河州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实施方案》,对全州各级行业商会成立调解组织的机构设立、工作制度、服务保障等作了统一规范。 同时,红河州工商联指导商会成立调解室,从源头预防、从基层化解。 抓横向协作推进部门履职有作为 红河州工商联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打通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对企业诉求采取受理前审核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初查结束及时向主席办公会报告。 对于诉求涉及司法机关的,提前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对于民商事经济纠纷,以法院委托办理或邀请的方式,积极进行案前、案中、执行调解;对于请求协调惠企政策、兑现工程欠款等类诉求,有效推进问题化解。仅2020年,红河州工商联成功受理法院委托调解、民企投诉、求助诉求共38件,接受民营企业法律咨询3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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