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1-03-30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观点摘要 |
|
|
|
|
|
|
1.全国首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终于“完胜”,这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意味着从今以后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可以实现“一键关闭”,不再总是“关闭难”。 2.山东重金奖励举报事故瞒报、谎报,是一种深刻的反省,也体现了一种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 3.交通一体化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铺平了道路,提升了经济要素交流效率,降低了发展成本,为大量人员、货物、信息等的流动提供了基本保障,更好地促进了产业对接协作。 4.如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既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机构任何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会受到严厉惩罚,也将成为阻碍自身发展的绊脚石。 5.企业产品有缺陷并不可怕,怕的是企业明知产品有问题,而且已经不是个案了,却仍然不端正态度,甚至选择用逃避、掩盖事实的方式来消极对待。 6.“灰广播”是在正规广播电台播出,治理的关键就是把牢广告审查关。治理“灰广播”,除了审查到位,还需要从严整治广播电台将广告时段承包给广告公司的做法,消费者也要加强警惕,提高对虚假广告的辨识能力。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