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3-16
2021-03-16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山东将评选杰出企业家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83
    【本报济南讯】近日,山东省委组织部、统战部、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杰出企业家,授予“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500万元。
    山东对杰出企业家评选提出一系列标准条件,比如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或为国内知名企业家,具有独到的经营思想和管理模式,具有全球化视野和杰出领导力;组织实施对全省或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加强品牌建设,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为国际前5名或国内前3名。
    除了杰出企业家,评选为行业领军企业家的,将被授予“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每名奖励100万元;评选为优秀企业家的,将被授予“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每名奖励50万元。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山东将提供健康查体便捷通道和医疗保健服务,统一颁发“山东儒商卡”。
    据悉,山东省优秀企业家每5年评选一次,其中山东省杰出企业家1-3名、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20名、山东省优秀企业家50名。在山东省内进行工商注册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或驻鲁企业省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均可参与评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