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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0 第07版: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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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出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十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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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委印发《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十条规定》,规范全市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与企业交往行为,鼓励他们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满腔热情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长治高质量转型发展。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要严格执行《长治市创优营商环境80条》等各项惠企政策,确保各项措施直达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满腔热情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保持政商正常交往,经批准,可应邀参加企业或商(协)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项目申报、产品推介等公开商务活动;要主动加强与企业家的联系,可通过市、县(区)工商联每年举办企业家春节茶话会,有关领导干部可以参加;要积极为企业家、投资者解决好子女上学、安居、就医等具体问题;不得接受企业财物以及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以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向企业参股、取酬、借款、借车、借房等;不得“新官不理旧事”,擅自改变或拒不执行政府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与企业家吃吃喝喝;不得参与企业家的婚丧嫁娶等家事活动。(杨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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