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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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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维度发力 护航民企发展 |
检察机关服务“两个健康”的“永州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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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章勇通讯员于文辉唐洪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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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永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九大专项行动,为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释放司法善意。”在日前召开的湖南省永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鸿说。 近年来,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永州市检察机关深耕主责主业,从精度、温度、深度三个维度上,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创新服务民营企业举措,不断满足新时代企业经营环境的司法需求,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靶向发力 提升护航“精度” “有了检察机关的帮助,我的企业才能重获新生。”道县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时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缴纳补植复绿费,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这仅仅是永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缩影。 永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的独特性,聚焦涉企违法犯罪风险点,精准切入靶向发力,倾心尽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 为助力永州民企发展,永州市检察机关及时出台《“护航民企、共克时艰”专项行动方案》,即以掌握民营企业司法需求为重点,开展“问需民企大走访”行动;以扫黑除恶为重点,开展企业发展治安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企业家人身权益保护为重点,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专项监督行动;以企业产权保护为重点,开展涉企民商事案件专项监督行动;以纠正涉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为重点,开展涉企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纠错纠偏为重点,开展涉企申诉案件专项复查行动;以经营管理权保护为重点,开展涉企社区矫正人员专项监督行动;以营造清正廉洁政务环境为重点,开展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以提示法律风险为重点,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活动。 据了解,“九大专项行动”呈现两大特点:靶向精准,突出依法保护。 永州市蓝山县检察院依法办理黄某等12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案,清除了在工业园区为霸一方的木山塘村家族恶霸,有效保障工业园区正常发展。 为确保“九大专项行动”落地落实,永州市检察机关创新工作举措,开辟“绿色通道”,在保证办案质量前提下,将涉民企案件办案周期缩短三分之一。如两级检察院成立了12个检察官专门办案组或办案团队,确保涉民企案件专人办理和快捕快诉。 同时,建立涉民企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将护航民企工作列入两级检察院年终绩效考核,尽量降低司法办案活动对民企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2020年,共办理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35件。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故意损毁财物等犯罪5件7人,起诉10件12人。 一组组数据,是永州市检察机关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履职重要使命的有力印证,也是永州市检察干警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的有力体现。 慎捕慎诉 彰显司法“温度” 一路走来,“慎捕慎诉”的永州检察司法政策不断释放着司法的“温度”,温暖了越来越多民营企业的心。 永州市双牌县检察院在办理某房地产企业法人代表王某某、冯某某对单位行贿一案时,经过仔细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为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依法作出相对不诉决定。 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对主动投案自首、积极补交税款、自愿认罪认罚的某汽车零部件公司朱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不起诉,维护企业正常经营。 特别是近年来,永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针对一些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经营者被立案后,虽未采取强制措施,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目前,清理出3件既不了结又不向前推进、久拖不决的涉民企“挂案”,让不该“负罪”经营的企业家放手经营。 这是一次极具勇气的司法行动。 永州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涉民企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理方式,依法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杜绝“办了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共批捕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55人,不捕21人;起诉59人,不起诉24人。 2020年以来,永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对涉民营企业家的羁押案件每案必审,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两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两件。 永州市检察机关积极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涉企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审查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涉企申诉案件,一律受理,全案复查,坚决纠正涉民企冤错案件。全年共受理涉企申诉案件10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全案复查10件,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问需于企 拓展服务“深度” 近年来,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永州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度”。 2020年初,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问需民企大走访”活动,领导班子带领走访企业678家,及时掌握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法治需求,增强司法办案和检察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我想的更多的是如何让企业走得更稳更远,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确实不够全面,不够系统。说实话,法律条文那么多,也不晓得从哪些方面去着手,这次检察官们为我们送来了‘好宝贝’。”某企业家在市检察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中,收到派送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典型案例》时说道。 “办案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息息相关,不能因办案简单化或不讲方式方法,致使企业经营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倒闭。”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卿飞舟介绍,为提高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及运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能力的深度,永州市检察机关组织专门班子针对民营企业30个常见法律风险,以案说法,编写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与防范手册》一书。检察长第一时间联系挂钩企业,主动联系湖南省人大代表,全方位、多渠道确保手册发放到位。 同时,结合办案深入剖析民营企业典型案件和发案规律,发出检察建议5件,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增强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2020年12月24日,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驻工业园检察联络室(简称“检企联络室”)工作人员,来到园区内的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走访,公司负责人连声感谢“检企联络室”为企业排忧解难。 前不久,工业园“检企联络室”在走访中了解到,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企业面临资金困难。于是,“检企联络室”主动联系税务、工业园区和多家金融机构,联合举办“银税互动”授信活动,使永州市永靛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获得400万元贷款支持,解了燃眉之急。至今,“银税互动”已向82家企业发放贷款8000多万元。 这是永州市检察机关深度服务民营企业的一个剪影。 “今天的参观学习,让我们企业家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对我们民营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让我们更加有信心将企业做大做强。”日前,在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和县工商联共同举行“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江华九恒集团副总裁尹建平有感而发。 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江华检察院出台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的规定》,从案件受理、打击犯罪、法律监督、以案释法等方面,做到涉企案件“专案专办、实时追踪”,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永州市检察院与工商联建立长效协作机制,选派1名员额检察官到市工商联驻会挂职。该市检察机关紧跟其后,纷纷与工商联建立起合作机制,预防和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合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办理涉企案件,不能机械执法,要挖掘深层次原因,多问几个‘为什么、会怎样’?”卿飞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对涉企案件在检察环节要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尽量减小因办案对企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该院积极将涉企案件办理关口前移,建立检企共建平台、检察+工商联+商会的服务模式,安排专人办理涉企案件,化解涉企矛盾纠纷。 为此,永州市检察院还建立了点对点帮扶机制,先后联系帮扶永州市异蛇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等5个重点企业,为企业行稳致远不断注入法治活力。 做民营企业的知心人、暖心人。永州市检察机关将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立足检察职能,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措施。一方面,通过法律监督“有形的手”,积极打击各类犯罪,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另一方面,通过延伸法律服务“无形的手”,加强检企联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永州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吕斌表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永州市检察机关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度”,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温度”,拓展服务保障的“深度”。准确把握企业司法需求,为永州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有效的检察服务产品,增进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助力永州市经济腾飞作出了极大贡献。 (图)永州市检察院调研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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