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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8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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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制度让市场生态更加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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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钊攀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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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退市新规实施之后,去年8月才登陆创业板的西域旅游由于年度业绩扣非亏损,加上主营收入不足1亿元,触发退市风险。据公司最新公告,公司有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尽管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不意味着最终退市,但此事件也给市场敲响了警钟,传递出监管部门对尾部企业“应退尽退”“一退到底”的强烈信号。 众所周知,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举足轻重的基础性制度。完善退市标准,简化退市程序,既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优化市场生态的重要保障。回顾退市制度的发展之路,虽然自1999年证券法初步确立退市制度框架以来,证监会先后进行了4次退市制度改革,但是“有进有出、良性循环”的市场生态尚未有效形成,退市不彻底、退市率偏低等问题依旧存在。如果无法保持资本市场的“出口”长期畅通,让一些违法违规和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滞留,就会严重制约资源配置效率,同时还会造成市场的存量风险。 去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退市新规。堪称“史上最严”的退市新规全面修订了财务指标类、交易指标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标准,加大了对财务造假、信披违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推动退市“常态化”来倒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旨在让“有死有生”的自然生存法则成为塑造资本市场生态的“金科玉律”。 放眼世界,任何一个稳定有序、高速发展的资本市场,都离不开良好市场生态的涵养和健全法律体系的供给,前者为高效配置资源提供沃土,后者则让依法依规监管有据可依。从我国国情和市场实际来看,目前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和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已平稳落地,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也呼之欲出,近几年IPO的快速扩容更是拓宽了前段入口,让资本市场呈现出“千帆竞发”的蓬勃景象。在新证券法、退市新规先后施行的背景下,各监管单位如何在坚持“应退尽退”的同时,避免落入“唯数量论”的窠臼,以及如何用好法治利剑,跑出退市“加速度”,都是急需考虑的重要问题。 如果说长期亏损、无力经营的僵尸企业是提高市场资金利用率的“拦路虎”,那么罔顾监管、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就是倡导价值投资理念的“绊脚石”。在退市新规施行后,更加明确和细化的退市标准将进一步压缩上市公司通过各种“财技”避免退市的操作空间,逐步实现退市“常态化”。不过,升级退市力度并非一味追求数量,退市也不是唯一的惩戒手段,因此在“应退尽退”的大原则下,监管部门要结合实践动态评估,做到过罚相当,既要起到风险警示的惩戒作用,也要引导上市公司回归主业,依法诚信经营,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新证券法的出台增强了资本市场法治供给的力量,大幅抬升了违法违规行为的操作成本。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等环节的取消,提高了退市效率;退市整理期的优化,畅通了出清渠道。因此,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坚持法治导向,塑造良好市场生态,一方面要统筹推进退市制度、发行制度以及信披制度等改革,提升退市新规的整体实施效果,在做好“公司增量”的同时管好“市场存量”;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制定相关投资者保护规则,确保上市公司“退得下”,投资者利益“守得住”。要跑出退市“加速度”,就要继续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对相关企业从快出清,坚决刹住“炒亏炒差”的投机之风,实现市场化优胜劣汰,让“源头活水”加速涌入优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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