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1-28
2021-01-2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湖北省工商联建议:民企参与乡村振兴亟待“三个加强”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82
    【本报武汉讯】日前,湖北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举行联组讨论。湖北省政协委员、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兆民代表湖北省工商联在会上作了《动员全省民企参与“千企兴千村”,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发言。
    王兆民在发言中表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须振兴。截至2020年底,湖北全省6970家民营企业对口帮扶6271个村,特别是2020年,围绕助力全省5.8万贫困人口脱贫,动员全国知名民企和商会捐赠1.13亿元,给每个贫困人口帮扶2000元。下一步,湖北省工商联将把动员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重点,转移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动员能人回乡,产业兴乡,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湖北实践中勇挑重担、再立新功,打造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湖北样板”。
    为此,他建议:
    第一,加强政策引导。湖北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店小二”精神服务企业下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企业下乡,以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下乡。要开设能人回乡服务窗口,建立资本下乡一对一服务制度,设立重大产业项目保障专班,让能人回乡、资本下乡、产业兴乡更便捷。发挥商会的组织引领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引导、民营资本协同发力的良好氛围。
    第二,加强规划引领。各地要立足产业优势、资源禀赋,按“一县一品”的产业定位,以县为单位制订美丽乡村规划,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挖掘地域特色,保护乡村文化,守住生态底线,确保既看得到美景又记得住乡愁。建立并公布乡村振兴项目库,实现村企双选,互利共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逐步化解村级债务,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第三,加强要素保障。融资方面,建议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畅通经营权证办理渠道,吸引民营资本下乡。建立资本下乡激励与规范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体系。用地方面,建议在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鼓励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丰富激励“工具箱”,鼓励闲置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基础设施方面,建议统筹规划,加大财政投入,着力补足乡村建设短板,降低企业下乡成本。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掘旅游资源,开发特色民宿,凸显生态魅力,为乡村振兴开拓新空间。产业链方面,鼓励龙头企业持续做强农业优势产业,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参与建设省级农业示范产业园。扶持推动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注重三产融合协同,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厚植接续发展潜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