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1-01-07
2021-01-07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北京开展两项优惠政策试点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90
【本报北京讯】记者从北京市财政局获悉,在国家相关部委支持下,近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获批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以增强创投企业长期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耐心”。
    据北京市财政局介绍,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将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投资。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在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方面,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朝阳园、海淀园、丰台园、昌平园、顺义园、大兴-亦庄园6个园区内注册的居民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北京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项政策的试点,将助力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生态链条进一步优化。相关政策设计了投资期限越长缴纳企业所得税越少的反向挂钩制度,有利于鼓励创投企业进行长期投资,促进被投资的科技企业做大做强。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