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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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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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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十分重要。 《通知》要求,要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毫不放松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要用心用情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要着力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监测,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确保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 要努力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体温检测、客座率控制、乘客信息登记等措施。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休假,引导错峰出行。 要坚持底线思维,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要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通知》还对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负责做好应急值守等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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