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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2-14
2020-12-14 第08版:八版 【字体】大 |默认 |

重庆法院为民企防范法律风险支招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43
    【本报重庆讯】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五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院2020年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对民营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提出了六条针对性建议。
    据通报,重庆五中院主要通过五大举措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完善涉疫情司法应对措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二是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运用,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营造良好投融资环境;三是牢固树立审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五是注重科技创新,拓展司法职能,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审判中发现,民营企业普遍存在法务机构不健全、劳动合同不规范、高管职责不清晰、维护权利不及时等问题。从审结的合同纠纷案件来看,法律风险多存在于合同主体确定、担保资质有无、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等方面。
    为此,重庆五中院对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出意见建议:第一,加强对民法典以及相关行业法律规范的学习,准确全面认识各类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通过合法维权实现合同权益;第二,规范员工委托授权等行为,做到权限清晰明确,避免因授权歧义导致身份权限不明等问题,影响合法权益的主张和维护;第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劳动者相关义务,以合法有效的劳动纪律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效率;第四,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完善对关键岗位或关键环节的监督管控,避免关键岗位职员利用管理漏洞牟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第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避免履行行为不当引发违约责任,妥善保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证据,避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六,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执行,避免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尽量明确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线索,以便人民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刘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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