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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2-07
2020-12-07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住建部支持“物业服务+养老服务”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31
    【本报北京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和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
    在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方面,意见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内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部门,专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行、助医、照料看护等定制养老服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营业收支实行单独核算。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经营,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
    在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方面,意见指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办社区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招聘和培训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护服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展社区助老志愿服务,促进养老产业联动发展。
    此外,要完善监督管理和激励扶持措施。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有关设施应符合消防、环保、卫生、应急管理等相关标准及行业管理要求。要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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