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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1-16
2020-11-16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为何新设10个贸促创新示范区

作者: ■裘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84

    11月3日,就在第三届进博会开幕之前,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九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这些新设立的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不仅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而且囊括了海陆空港,将进一步释放出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
    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深化对外开放、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必然选择。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扩大市场开放重要讲话精神的主动作为,也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的重要抓手。特别是在疫情使世界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下,进一步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的决心。
    创新示范区,既要重在示范,更要重在先行。据商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示范区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这意味着,通过示范区,着力探索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创新,进而搭建一个扩大高质量产品进口规模、增加高质量新产品进口的平台,不断优化进口结构,以便更好满足国内消费日益升级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正因此,不少外商看到了无限商机,坚定了他们“扎根中国、扩大本土布局的决心”。应该说,以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为契机,持续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不仅能助力中国经济前行,也能进一步促进全球经济复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格局“决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更加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不仅是中国自身发展需要,而且将更好造福各国人民”。我们相信,开放创造机遇、合作赢得发展,包括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在内的全面扩大开放举措,必将释放出更大潜力,为国际社会注入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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