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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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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看待金融科技快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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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翠云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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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因蚂蚁金服上市风波,金融科技话题备受关注。目前正举办的进博会上,金融界、科技界大咖齐聚,共同探讨、前瞻普惠金融建设与数字化发展。近日,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与金融科技50人论坛联合推出了《中国金融科技运行报告(2020)》(简称《报告》),聚焦金融科技行业。 今年疫情加速金融业数字化发展的步伐。据《报告》,聚焦金融业在抗疫过程中的数字化探索,可以看到既有顺应长期趋势的变革,也有过渡期的不成熟尝试,还有需理性看待、避免夸大的地方。如抗疫让零接触金融服务数字信贷、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供应链、贸易链、产业链等金融创新得到充分发展,与此同时,也加强了大数据与征信的融合发展、提高了金融效率等。但金融科技是一把双刃剑。金融科技打破了金融业务边界,然而监管相对滞后,如关联交易、平台垄断、数据产权、个人隐私和金融消费者利益保护问题等需要进一步明晰并加强规范。可以这样说,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得越快,金融风险的累积效益也就越大。 针对金融行业数字化快速发展以及存在诸多问题与风险,近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首先强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地域范围,主要在本省经营,极个别经过批准才可以跨省经营,且将审批权限放到银保监会;其二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个人借贷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及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机构借贷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其三,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联合贷款作出限制,小贷公司出资比例不低于30%,约束小贷公司通过联合贷款过快扩张;其四,提高网络小额贷款资本金门槛,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监管对于网络金融风险的防范,特别是对于网络金融高杠杆叫停,与此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对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保护。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普惠金融概念的普及,金融科技创新受到投资者的追捧。大家都在描画着金融科技的美好未来,金融普遍惠及个人、家庭或企业等。的确,随着技术的发展,必然带来行业的变革,金融业也不例外。无可否认,金融科技的发展应给我们的经济生活带来便利与实际的益处,而不是隐患或普遍的损害。因此,金融科技在创新发展、提高金融效率的同时,也应逐步避免金融风险与金融风险的转嫁。科技的发展,应用于金融行业,其宗旨还在于降低成本、还在于信贷的普惠与真正的利率普惠,否则,科技发展对金融行业来说,就难言实际的意义。 据《报告》,2019年我国金融科技产业延续了良好的增长势头,金融科技产业营收规模达到1.44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48.1%;金融科技融资数量达到285笔,占全球的24.4%;金融科技融资额为656亿元,占全球的25%;其中,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为主要技术支撑的金融科技领域受关注度比较高,支付业务备受金融机构青睐。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科技创新必然会改变传统的金融业务形态、也必然对监管带来挑战,这亟待监管加快步伐、并加强战略性的建构。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普惠金融研究院常务主任、研究总监莫秀根谈及普惠金融时提出,金融服务要让消费者达到一个“健康金融”的目标;“健康”是指让消费者家庭收支平衡等,要适当的投资未来,财务要有一定的韧性,有一种良好的金融行为,这才是一种健康的金融;达到“健康金融”,才可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消费水平。 的确,任何暴利都必然有买单者,保护金融消费者达到“健康金融”的目标,应成为普惠金融之根本。同样,加强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其本质也是达到一个“健康金融”的目标。金融科技创新与快速发展,亦需理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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