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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1-06
2020-11-06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公布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22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11月4日介绍称,经过一年时间努力,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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