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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10-21
2020-10-2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观点摘要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50
    1.用股份制的方式推进国企和民企的兼并重组,可以适应企业不同的生命周期、不同的生产经营领域,能够节约大量的制度性成本,起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的显著效果。
    2.更进一步说,如果深圳能够将一个模糊且学界争议的数据权界定好,并予以良好施行,对数据隐私和数据产权保护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3.通常而言,知名品牌往往是经过多年打造才炼成的。无论是当初注册商标,还是之后宣传维护品牌,都需要相应的精力、资金等投入。因此,知名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护。而恶意抢注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则理应被法律“否决”。
    4.泄露个人信息很多是有条件的大企业所为。这次“草案”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为设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提高了违法成本,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一年度营业额百分之五以下罚款”,这一额度甚至超过了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规定“最严”的欧盟,也将形成足够的震慑力。
    5.股东不小心违规减持事小,由此引发董监高辞职、上市公司治理架构突变事大。将首发前股份交给保荐机构托管,可有效避免违规减持问题,值得普及推广。
    6.“配件采购万里遥”的背后,折射出产业配套体系不完善,也揭示了当地发展“配套经济”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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