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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3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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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周期机制为商业银行创造可操作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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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宸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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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9月30日起实施。 《通知》从我国实际出发,参考国际惯例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明确了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方式、覆盖范围及评估机制。同时,根据当前系统性金融风险评估状况和疫情防控需要,明确逆周期资本缓冲比率初始设定为0,不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管理要求。 我国自2013年引入逆周期资本缓冲条款,但之前并未真正开始实施。此次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并明确2020年9月30日开始实施,意味着过去停留在文字上的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框架正式构建了起来。逆周期资本缓冲是针对最低资本充足率,在经济繁荣期增加超额资本充足要求,动态调整资本充足率,以备在经济萧条期应对资本充足率下滑的情况,换句话说,银行在上行周期计提资本缓冲,以满足下行周期吸收损失的需要。 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宏观审慎政策的逆周期调节能力,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缓解突发性金融冲击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我国金融体系稳定运行。从单个银行看,在繁荣时期计提的逆周期资本缓冲,可以让银行有额外的资本来应对未来衰退时期的损失,使银行在危机时期具有偿付能力,从而增强银行应对风险的能力,另外,逆周期缓冲资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银行在繁荣时期信贷膨胀,从而有效防止银行在危机时期扩大损失。从整个银行体系看,首先,逆周期资本缓冲能够在宏观层面保护整个银行体系,减少受到的系统性风险积累困扰,从而实现宏观审慎目标。其次,逆周期资本缓冲能抑制银行系统对宏观经济波动的放大作用,它能使银行系统具备充足的资本来维持稳定的信贷供应,特别是在繁荣时期过后的衰退时期,此时逆周期缓冲资本的释放能够有效地缓解银行系统在衰退时期的资本不足,帮助维持稳定的信贷量,防止紧缩信贷造成实体经济进一步衰退。再次,繁荣时期积累的逆周期缓冲资本能够有效提高银行系统的信贷成本,从而限制了银行系统的超额信贷投放,降低超额信贷所导致的经济过热的风险,起到维持宏观经济稳定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通知》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将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杠杆率水平、银行体系稳健性等因素,定期评估和调整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国际上,2010年公布的《巴塞尔协议Ⅲ》和《各国监管当局实施逆周期资本缓冲指引》,要求各国监管当局根据本国银行业实际,参照制定逆周期资本缓冲政策框架,视需要要求银行计提逆周期资本缓冲,逆周期资本缓冲水平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目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多个经济体降低逆周期缓冲资本比率,如德国、比利时、法国、瑞典、立陶宛等已将逆周期资本缓冲比例降至0。此次《通知》也明确,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比率初始设定为0。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逆周期资本缓冲比率初始设定为0,短期内对银行资本充足率、银行行为影响有限,但从长期来看,建立起此逆周期框架,将为未来可能的操作创造空间,逆周期资本监管将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和经营带来新的压力。银行为了达到未来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需要采取限制分红、提升资本、减缓扩张等措施建立起蓄水池,给银行传统经营模式、外部融资能力等带来挑战;此外,未来可能的更高资本计提要求也将吞噬商业银行利润,商业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将会有所下降。因此,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商业银行还需加快转变增长方式,强化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资本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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