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8-28
2020-08-28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门诊费报销”体现共济保障理念

作者: ■魏文彪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38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在现行医保报销政策下,参保者住院可以报销相当比例的医疗费用,患感冒发烧等小病医疗费用不高,亦在参保者的承受范围之内。但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要常年吃药,而门诊开药不能报销,购买这些疾病的药品,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不小的负担。有些慢性病患者医保卡里的钱几乎全部被用于购买慢性病药,并由此而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其他疾病的药品,有些患者甚至还要另外贴钱购买慢性病药服用。在这种情形下,有些慢性病患者无奈减少用药,以节省资金,进而不利于疾病得到治疗。
    而如果如《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的,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则慢性病等患者就会有较为充裕的资金购买慢性病药,也能结余相对较多的资金用于治疗其他疾病,更不会发生因医保卡里的钱不够而减少服用慢性病药品现象,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有病能医”。
    虽然按照上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实行职工医保门诊费用纳入报销的同时,在职职工个人账户将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将会有所减少,但由于医保门诊费用纳入报销,参保者总体上还是得到的实惠更多。而对于许多非慢性病患者来说,其医保卡里的钱一直在卡里沉淀,不能发挥作用。而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则能减少医保卡里的资金沉淀,通过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方式,发挥共济保障作用。对此,每一个参保者实际上都会是受益者。
    实行包括医保在内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一是不断扩大参保人群,二是不断提高参保者的保障待遇,让民众更多地分享到发展的成果,不断提高民众的获得感。而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即是提高民众获得感的举措之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