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0-08-26 第01版:一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国家税务总局:长三角生态示范区发布首批涉税事项通办清单 |
|
作者:
【记者孙永剑25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66 |
|
|
|
|
|
|
国家税务总局25日发布消息称,上海青浦、苏州吴江、嘉兴嘉善三地税务局日前共同签署《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合作备忘录》,推出首批4类15项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清单。 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税务部门在充分考虑示范区纳税人办事习惯的基础上,选择信息报告、发票办理、信息查询和证明开具四方面15个高频涉税事项开展试点,其中,有12项涉税事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在一体化示范区内注册经营的纳税人,可以在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就近选择实体办税服务场所跨区域申请办理清单所列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副局长蒋旭涛表示,推行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有利于鼓励创新创业、保证市场要素自由流通、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对更好服务长三角经济集群,推动中国经济国内大循环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