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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4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平顶山市工商联携手市检察院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 ■本报记者许长江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63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扎实开展服务,聆听民企心声,丰富工作举措……近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平顶山市工商联与平顶山市人民检察积极开展合作、加强工作联系、创新工作举措,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大力推动“两个健康”发展。
    自今年5月12日河南省工商联、河南省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健全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十条意见)后,平顶山市工商联、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共同起草并拟下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关于健全联络机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意见中,一是为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了合作机制;二是明确了适用慎捕慎诉、非羁押诉讼的案件范围,为市、县(区)级工商联、检察院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实施中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好地激发企业家创业谋发展的信心。
    平顶山市工商联积极了解民营企业面临的难题和困扰,征求线索,主动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及时报送民营企业的问题诉求。
    8月7日,平顶山市工商联、检察院联合召开了由各市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检察院检察长、当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代表参加的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具体落实省工商联与省检察院“十条意见”举措。平顶山市检察院与工商联的做法也为河南各市、县(区)检察院、工商联提供了参考标准及学习与借鉴。
    座谈会上,平顶山市鲁山县检察院、新华区检察院分别介绍三起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体现检察机关“少捕”“慎诉”司法理念,该市检察院检委会针对三起典型案例发表了意见。这三起案例的办理结果对加强平等保护,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具有良好的教育引导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广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殷红叶,平顶山市人大代表、平顶山点通传奇文化培训学校校长万金涛,平顶山市政协委员、卫东区工商联副主席、河南领航信息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汪浩,平顶山市政协委员、民革新华区总支主委、河南大乘律师事务所律师雷鸿勋等与会4位代表围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畅通检企沟通渠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提出了建议。
    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周新萍在7日召开的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高度重视保市场主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实际行动推动民营企业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更大发展。二要发挥职能作用。要树牢服务理念,积极作为,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法律服务活动,营造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让司法供给和企业需求精准无缝衔接,实现双赢。三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要深入调研指导,推动协调沟通,进一步完善主动配合服务机制,最大限度保障非公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四要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平顶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侯民义在该市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上表示,下一步,平顶山市检察院与平顶山市工商联两家还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与联系,加大力度解决民营企业的合法诉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针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法诉求,认真办理、快速反馈,共同探讨分析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解决办法,积极探索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服务做好“六稳”“六保”任务,促进当地民营企业健康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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