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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2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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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 |
与政府同步 与企业同心 为行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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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马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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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14年的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始终坚持与政府同步、与企业同心,为行业服务的宗旨,以促进医药经济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为己任,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维护公平竞争、推动医药流通体制改革。 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由一心堂、健之佳、东骏药业等11家单位发起。“协会作为连接政府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中,我们会一直不断探索和努力。”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会长、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鸿献如是说。截至目前,协会会员企业覆盖云南省16地州,主要包括云南省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等企业,会员总数148家,2019年协会会员企业销售额占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整体销售总额的72%。 战疫有保障 疫情发生后,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物资保障作用,共克时艰。作为民众防疫物资供应的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全体企业在组织零售药店及物流中心,同各级医疗机构、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一起,投入这场疫情阻击战中,在平抑物价、稳定民众恐慌、坚守门店服务、全球防疫物资采购、云南省配送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穷尽一切资源,发挥各自力量,为云南省战“疫”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在终端市场的保障供应方面,自疫情发生以后,药品零售企业全员取消休假,各零售门店全天8:00-22:00的时间正常营业,全力保障终端市场的医药用品正常供应。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停止了服务,部分零售药店在为患者提供药品服务的同时,还提供免费血压测量、健康咨询、防疫措施宣传等服务,赢得广大社区民众的认可。 在医疗机构抗疫物资的保障方面,疫情期间,9家会员陆续被确定为第一批、第二批省级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13家会员被确定为地方为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企业每天通过各种渠道在全世界范围内积极寻找货源。面对国内外产品标准不统一、批件不完整、现款后货、售后无保障、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一方面企业通过协会积极向政府报告、备案;另一方面企业当机立断,积极筹措,不放过任何采购机会,境外采购物资数千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云南省疫情突发造成的物资紧张局面;面临药厂放假、货源紧缺、交通受限等情况,会员企业全力筹备货源,驻厂蹲守,物流中心全速运转,发货量较日常增长3-4倍,保证在疫情严重时期,民众也能就近通过药店购买到日常所需的药品。 在物资驰援方面。在防疫物资紧缺的时期,企业不计成本捐献出上百万只口罩、酒精、防护服、消毒液和额温枪等物资,用爱心支援一线。除了面向一线医疗机构捐赠物资,药品流通企业还将爱心延续到了社会各界,向奋战在抗疫前线的交警、社区服务人员、环卫工人等,捐赠口罩、纱布、酒精、消毒液以及提升免疫力的中药及中药材等,充分保障重点岗位人员的健康安全。据不完全统计,会员企业捐赠物资价值为2250万元。 当前,会员企业在继续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也纷纷抢抓机遇,继续冲击新的发展目标。行业复工复产率达100%。协会积极转发政府鼓励复工复产的各项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维权出实招 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成立5年来,始终积极致力于促进行业发展,解决会员企业间的矛盾纠纷,净化药品流通市场。 其一,共享选址信息。云南省零售连锁企业在药店选址合同续约的过程中,时常存在被业主利用作为谈判筹码导致租赁成本高企的问题。会员企业在互相交流过程中发现,不良业主利用企业间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间相互猜忌,提高租赁成本,对企业经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阻碍了药品流通行业健康发展。为倡导药品零售各会员企业间相互之间的良性、公平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协会的大力倡导下,该省13家主要零售连锁企业加入《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拓展选址行业公约》,承诺相互间不得恶意抢铺、恶意竞争,杜绝不正当行为,加强信息互通。 其二,共享从业人员信息。为了维护会员企业利益,保证会员企业招聘人才的质量,警醒本行业的从业人员珍惜自己的声誉和在本行业从业的机会,协会特别在全体会员间发起了《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协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备案制度》,对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出现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盗窃、诈骗、敲诈勒索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用其它企业名义等违规、违法行为实施备案登记制度。倡导各会员及时将本公司内部有不良行为的从业人员及个别供应商资料汇总至协会,由协会统一登记备案。会员企业在招聘人才或选取供应商时可按本制度规定的方式查询,以做参考,在行业中对从业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2017年协会在昆明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成立“云南省药品流通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发展劳动关系调解委员12人,开展劳动法等培训4次,通过不断深入宣传和学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减少企业劳动争议及诉讼,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商誉等。 其三,共享良性竞争。继2019年“3·15”报道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后,在国家严打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大背景下,为维护行业良性竞争环境,有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该协会及时召开会议,督促药品零售企业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及药监部门做好自查工作,清理挂证执业药师,做到行业自律。同时,建议企业从员工激励与培养入手,提升执业药师配备率,禁止行业恶意高薪挖人,抢夺执业药师,避免行业内人为的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其四,共享采购信息。2019年公立医院推行药品“4+7”带量采购,有效降低了群众药价,形成了医院与零售药店间的明显价格差。为响应国家扩大集中采购的适用范围的部署,协会主动申请,组织云南省零售药店积极跟进,实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实现与医院同品同价,降低患者用药负担。协会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云南省零售药店实施药品集中采购公约》,对采购量的执行、加价幅度、付款等行为进行约定,达成统一共识。4月28日,云南省73家零售企业参加了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药价平均降幅54.3%。 其五,共享警示学习。该协会成立以来,共计开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税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主管部门各项监管政策培训20余次,参加人员超过3.5万人次。同时,协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及时推送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政策法规,提高会员企业法律素养和意识,降低违法事件发生。同时,对行业中存在企业利益受侵害的行为,如下游企业拖延付款账期等行为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寻求共同解决方法,对行业中高发的商业贿赂、增值税票据违法等行为通过不断培训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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