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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6-30
2020-06-30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既解决阶段性困难又做好打基础工作

作者: ■本报记者鲍坤子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10

    6月27日是第4个世界中小微企业日。受疫情影响,我国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备受关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新增2万亿元财政资金,并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为中小微企业纾解燃眉之困。与此同时,还着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和长期的制度支持。
    中小微企业扎根基层,占市场主体的绝对多数。扶持中小微企业是兜牢基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底线的重要方面。坚持不裁员、少裁员,开拓新渠道,发展新业态,与大企业合作,专注技术和生产,线上洽谈、办展、销售……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中小微企业迎难而上谋发展,为市场回暖助了力,理应得到更多支持。
    特殊时期就要采取特殊做法。6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主要靠市县落实,也给市县财力带来很大缺口。资金直达、坚决防止省级财政部门截留挪用等要求,是对今年全国两会强调继续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贯彻落实,也是对政府工作报告阶段性减税降费举措的有力支撑,“放水养鱼”出实招,为中小微企业育新机、开新局加足了马力,真正体现了“以民为本”。
    也应注意,激发中小微企业主体活力,需持续给力,久久为功。在聚焦疫情防控下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问题的同时,在阶段性的特殊做法之外,制度性安排持续巩固和完善,为中小微企业安身立命、施展拳脚打牢根基。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的发布,有利于在法律制度层面,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有心不怕茫茫雾,舵稳帆正好行船。在稳固的制度基础之上,有关各方协力纾解市场、融资、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困难,助力中小微企业迎来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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