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0-06-15 第03版:三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时报点评 |
|
|
|
|
|
|
1.物价涨幅的回落对保民生的意义自然十分重大,而要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则是根本。 2.要以民法典的出台为契机,促进公民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遇事固然要找法,但不等于什么事都要打官司,要用法的常识指导日常行为,公平解决争端。 3.比起航班延误,航班取消对旅客造成的不便和损失更大,属于违约。但偏偏这一项就没有规定,甚至连补偿都没有。 4.财政资金在新基建中要区别开产业和基础设施,后者需要公共资金的投入,但前者是市场主体的行为。 5.公布法官配偶、子女名单反而引发误解,是因为没有同步公布规避政策和说明目的。 6.追究定责需要依法界定清晰,此外,面对航班延误险的“规则窟窿”,及时修补完善是关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