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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6-15
2020-06-15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正式落地

作者: 【江南记者胡嘉莉深圳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94
    备受市场关注的创业板改革迎来新进展,完成征求意见的一系列改革方案正式落地。日前,证监会发布《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此同时,证监会、深交所、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等发布了相关配套规则。
    这意味着创业板改革即将进入“实操”阶段。深交所表示,6月15日至29日,接收证监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6月30日起,开始接收新申报企业提交的相关申请。
    对于各方期待的改革方案,相关规则主要吸收了哪些市场意见?深交所新闻发言人表示,相关制度规则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发行上市审核方面,进一步明确创业板定位,在充分体现包容性的前提下,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同时完善小额快速再融资机制,修改完善审核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等。
    在持续监管方面,完善红筹企业上市及退市条件。将市值退市指标调整为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公司因触及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后,下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也将被终止上市。此外,还明确了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可转债上市条件。
    在交易类规则方面,为适应创业板股价结构特点和投资者交易需求,限价申报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调整至30万股,市价申报调整至15万股。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指出,升级后的规则更加明确了创业板定位,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要特征,直接助推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设置行业负面清单,原则上不支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等,标志着创业板聚焦滴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更好发挥融资效能。
    在开源证券总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长孙金钜看来,此次正式出台的制度规则对此前征求意见稿做出诸多升级,反映了市场在实践中关切的重点,同时也对存量项目的过渡做了明确的安排,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即将开启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下一步如何稳步推进?深交所信息显示,将有序开展在审企业平移和新申报企业的受理、审核等工作,认真做好衔接安排,平稳高效推进注册制审核。
    华兴资本集团董事长包凡表示,创业板改革切实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利于企业、尤其是新经济企业更为高效、便利、快捷获得资本支持,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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