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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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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法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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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蒋元锐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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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32.9%,跃居全球第二;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地位日益凸显,数据确权、数据质量、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流通管控、共享开放等问题也日益受到高度关注。 但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实践中,出现了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或泄露、非法收集和买卖等现象,也造成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事件屡屡发生,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乃至国家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迫切需要加快出台数据保护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当前如何建设数字经济法治体系以保护数据产权,如何以法治方式规范数据收集使用以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如何借助大数据资源提升司法治理能力,成为我们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数字中国建设进程中面临的重要议题。 为此,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加快完善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法治建设的提案》。提案建议: 第一,建议加快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保护立法工作。为落实“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的要求,更好的满足我国高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保驾护航需求和提高社会数据治理水平,针对在2018年我国人大已纳入立法计划之中的《数据安全法》,建议加快其研究与立法工作。在数据生产、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经济活动中,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应是当前立法的重点,也是规范数据行为和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需求。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权属是核心问题,分类界定好数据的权属、数据保护原则,平衡好社会数字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国家主权数据、商业数据和个人数据隐私安全保护之间的需求。 第二,建议加快推进我国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工作。政府和许多企事业单位在数字经济时代现在都掌握了大量的个人数据,在我国由于各种实名制要求的存在以及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广泛应用,然而我国至今还未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专门法律,个人数据保护亦面临严重危机,这已给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伤害,成了数字经济下的社会毒瘤。因此,针对在2018年我国人大已纳入立法计划之中的《个人信息法》,建议加快推进我国个人数据保护——《个人信息法》立法与研究工作。 第三,建议及时完善数字经济数据要素相关法律法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数字经济发展需要法治来保障,建议加强研究并做好以数据为核心生产要素的数字经济法律法规治理体系的顶层设计,根据数字经济发展形势和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据市场监管主体、负面清单、参与主体权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为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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