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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5-08
2020-05-08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北京再出新招 力促民经高质量发展

作者: 【记者姜珊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23
    5月7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围绕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长期稳定的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开放、规范发展,特别是减轻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民营企业的影响,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化危为机,提出7个部分共20条措施,亮点频现。
    在进一步放开民间投资领域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长效机制,每年向民营企业发布推介项目清单。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意见》表示北京市将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资本联合、产业协同、模式创新等参与国有企业重大投资、成果转化和资产整合项目,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可获得项目控制权,此外还将建立混合所有制项目发布机制,公开发布合作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在持续营造平等公正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部分,《意见》也有很多的突破性表达。例如《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业行为,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在正当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发生的失误,不违反刑法及相关规定的,不得以犯罪论处。此外,《意见》还强调要完善社会化纠纷调解机制,健全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事务所在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面临严峻生存挑战。针对这一情况,《意见》提出要建立完善应对疫情影响帮助企业化危为机的政策体系。制定实施恢复生产秩序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实现疫情当前少减速、疫情过后加速跑。加大对民营企业在纾困、融资、用工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社保费减免政策、公积金缓缴政策。加强疫情期间援企政策效果的跟踪研判,实施效果好的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固化为长效机制。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保障机制建设部分,《意见》要求建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相关问题。另外,北京还将建立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评价机制,将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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