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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4-30
2020-04-30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浙江嘉兴:商人纠纷商会解 抗击疫情助发展

作者: ■本报记者傅春荣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99

    “在决战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运行两场‘战役’的关键时期,推进商协会调解工作恰逢其时。”日前在由嘉兴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召开的“商人纠纷商会解抗击疫情助发展”——嘉兴市商协会调解工作推进会上,嘉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仁贵充分肯定了开展商协会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既是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责所在,也是打造民营企业更优营商环境的具体要求,更是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民商事矛盾纠纷的现实需求。”
    据悉,嘉兴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责任部室、各县市工商联、全市近40家商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官代表、律师代表等共同参加了此次工作推进会。
    对做好商协会调解工作,张仁贵提出四点要求:
    首先,进一步统一思想。要将商协会调解工作作为商协会“四会”建设和“四好”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自觉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商协会调解工作。
    其次,进一步整合资源。要充分拓展工商联“联”的优势,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联络。各商协会要善于借工商联的势,借司法行政机关的力,抓住契机、乘势而上、积极作为,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坚持求真务实。要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调解矛盾纠纷与法律维权服务、与普法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更好地推进民营经济领域法治建设。
    第四,提高服务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商协会调解工作的指导,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调解服务的能力和本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此次推进会上,嘉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章伯凌、市司法局副局长蔡加龙通报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助推商协会调解工作的思路。嘉兴市保险行业协会、市台州商会分别交流分享了各自调解工作的具体做法和体会思考。
    另外,嘉兴市中级法院员额法官王浩、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岳丛啸律师分别以案释法、解析民商事调解典型案例。嘉兴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王田田讲解了浙江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操作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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