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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4-10
2020-04-1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劳动争议“云调解”或可常态化

作者: ■杨玉龙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39

    为配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各项举措,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快速化解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北京市总工会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运用在线视频及时化解纠纷。
    劳动争议线上调解,真正做到了案件申请、受理、调解全流程线上办理,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宅在家里”解决劳动争议。而其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一则方便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二则也可以降低劳动关系双方维权成本;三则在疫情期间这样的“云”模式,更可以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四则可以提升劳动争议调解效率。
    根据北京市出台的线上调解实施方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或登录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等方式申请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调解员综合运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调解。并对关键环节进行录音录像。调解成功后,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确认并签署调解协议、调解笔录等材料。
    事实上,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不仅疫情期间有必要运用,且不妨将其常态化。去年,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通知》,在北京等七省(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国推广使用调解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调解服务,让群众少跑腿。而让“云调解”成为常态,在技术上也并不存在技术障碍。
    以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例,采取微信群视频方式进行线上调解,同步使用录屏软件对调解的全过程记录留存。调解成功后,再利用邮寄的方式传递纸质材料,真正做到不见面就能解决当事人的劳动纠纷。同时,更值得称道的是,调解完成后通过电话回访进行案件追踪,从而确保了调处全过程有指导、有监督。
    当然,让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真正成为常态,有两点不容忽视,一是劳动关系双方增强法律维权意识,善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劳动争议案件线上调解平台的高效运行,这也正需要相关部门做好“互联网+调解”平台的宣传与运维,引导劳动争议双方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解决。
    可以肯定的是,伴随着互联网与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不见面”办事方式也必定会成为常态,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宅在家里”解决劳动争议,彰显的不仅是科学技术水平的提升,更是劳动用工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同时,也为未来相关部门的维权服务工作提供了借鉴。总之,互联网时代,就需要用好“互联网+科技”的力量,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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