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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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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推出系列措施稳岗稳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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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马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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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充分认识就业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把稳就业放在做好“六稳”工作首位,更大力度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结合抗击疫情工作,切实落实减负、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让更多企业“活下来”、“转起来”。筹措并提前下达2020年就业补助资金16.62亿元,避免因资金不足导致就业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云南省财政厅与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云南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办法,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稳定和扩大就业,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有效解决疫情期间企业用工短缺、保障农民工返岗就业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全力做好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精准落实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就业扶贫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财政厅累计筹措下达就业补助资金40.57亿元,大比例通过就业扶贫因素分配切块分配到各州市,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和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继续支持“劳动力转移行动计划”和“技能强省”战略,按照“一户一人、一人一技、一技促脱贫”工作思路,坚持“技能扶智、产业助知、就业励志”,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为重点,以“技能扶贫”和“转移就业扶贫”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通过就业专项资金发挥就业援助、技能培训、创业带动、政策扶持等政策叠加效应,实现一人就业带动全家脱贫,充分发挥就业扶贫的作用。 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出台《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下发通知,联合人社部门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将28亿元资金全部筹集到位并按规定使用,为我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等群体积极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线下培训,并根据培训进度和取证情况按规定拨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针对今年特殊情况,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社保费率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截至2月底,云南全省共计为企业和个人减少社保缴费18.24亿元,其中,减少企业和个人养老保险费缴费16.06亿元、工伤保险0.96亿元、失业保险1.22亿元。 云南省财政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对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参保的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内,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经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后缓缴。 为确保各项社保待遇不受此次减免社保费政策影响,切实维护广大退休人员的社保权益,截至目前,云南全省各级财政共拨付三项社保基金达158.9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5.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5亿元、失业保险基金8.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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