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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4-07
2020-04-07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浙涉企政策制定民企代表至少70%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59
    【本报杭州讯】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提振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浙江省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暂行办法》,明确鼓励企业家参与三大类涉企政策制定,企业家代表中原则上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70%。
    据了解,三大类涉企政策包括: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行业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和奖励办法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开放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
    办法指出,省工商联负责组建和管理企业家代表库,省级相关部门有建议权。企业家代表库应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地域,做到覆盖面广、代表性强。企业家代表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一年调整一次。
    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企业家代表原则上民营企业比例不低于70%,且中小企业比例不低于50%。同时,应适当听取企业党组织书记和新生代企业家的意见建议。(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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