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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3-24
2020-03-24 第07版:七版 【字体】大 |默认 |

宁夏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可走“绿色通道”

作者: ■靳赫于瑶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67

    为发挥好自然资源在脱贫攻坚方面的要素保障作用,宁夏将进一步保障脱贫攻坚用地需求,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民生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可享受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政策。
    据宁夏自然资源厅介绍,这些项目中需开展用地踏勘论证的,在自治区审查阶段,可容缺用地踏勘论证报告,由自治区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土地复垦方案》全部委托市县自然资源部门审查批准。建设项目确实难以落实“占优补优占水补水”的,可按补改结合方式落实。深度贫困地区各类项目建设,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可边建设边报批。
    同时,宁夏自然资源厅明确,宁夏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土地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和资金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每年单列不低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合理用地需求。对开展农村废弃、低效、闲置土地整理、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成效显著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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