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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24 第04版:四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  | 海南推出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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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海口讯】近日,海南省推出《海南省旅游业疫后重振计划——振兴旅游业三十条行动措施(2020—2021年)》。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副厅长刘成表示,重振计划适用期限是今明两年,共有三十条内容,主要分为六个层面,分别是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旅游项目落地,打造核心吸引物;加大推广营销力度,刺激旅游消费;深入推进“旅游+”,促进产业高度融合;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蓄势发展入境游;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在财政扶持方面,海南省每年将从省政府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5亿元用于旅游企业的贷款贴息、股权投资、上市奖励、保险费补贴、入境旅游奖励、创优评级奖励等直接扶持;在刺激旅游消费方面,海南省将推出离岛免税购物系列促销活动,举办优惠月(季)活动。简化免税购物手续,扩大免税品网络销售规模;在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方面,海南省将利用自由贸易区(港)的政策优势,出台提升海南旅游国际化水平重振计划和海南入境旅游市场开拓扶持办法,提高入境便利化水平。
 刘成表示,该重振计划适用于在海南注册的旅行社、旅游景区、酒店民宿、旅游商品、邮轮游艇、高尔夫旅游、椰级乡村旅游点等七类旅游企业。(周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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