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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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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价目录》缩减近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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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自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中央定价目录》主要包括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类16项。与现行目录相比缩减近30%。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内容主要集中在:一是删除近年来已经明确放开价格或取消收费的定价项目。二是突出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三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定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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