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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0-03-20
2020-03-20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大商所提高鸡蛋期货持仓限额标准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09
    【本报大连讯】大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布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鸡蛋品种限仓标准进行调整,鸡蛋期货非交割月份持仓限额扩大至原限仓标准的2倍,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保持不变。修改后的规则自2020年3月20日结算时起在鸡蛋2006及后续合约上实施。
    据了解,修改后的鸡蛋期货固定额度限仓模式不变,持仓限额标准有所提高。具体来看,鸡蛋期货一般月份限仓标准由原来的600手提高至12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一个交易日起限仓标准由原来的200手提高至400手;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个交易日起限仓标准由原来的60手提高至120手;交割月份限仓标准维持20手不变。
    此次是鸡蛋期货上市以来大商所第二次扩大该品种持仓限额。为满足产业交割月套保和交割需求,2018年5月25日,大商所将鸡蛋期货交割月份持仓限额扩大至20手,为原限仓标准的4倍,并将非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也扩大到了上市初期制定限仓标准的2倍。2018年限仓调整以来,鸡蛋期货日均成交量18.6万手,日均持仓量17.5万手,日均换手率0.9,累计交割1433手,市场运行平稳,功能发挥良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大商所将继续优化鸡蛋期货合约制度,持续促进鸡蛋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据悉,大商所今年还将对其他期货品种限仓制度进行优化,进一步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市场健康平稳发展。(郭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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